工程创优案例
关于2018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建协[2017]66号
浙工质协[2017]36号
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现就2018年度浙江省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程应在2017年6月30日前竣工,在申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并投入使用;由于工程竣工时间变动,作为过渡期,对于2017年9月30日前竣工的工程,仍可申报2018年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对于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工程必须执行6月30日前竣工规定。
二、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推荐途径为:
1、房屋建筑工程根据施工企业隶属关系按分配名额数由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及省建设投资集团推荐;
2、市政、园林工程分别由省市政协会、省风景园林协会初审后按分配名额数集中推荐;
3、水利、交通、电力等专业工程由相关专业工程协会(省级有关部门)按分配名额数推荐;
4、村镇工程由省建设厅村镇处统一推荐;
5、省外在浙江的企业由工程所在地协会推荐;
6、每一企业申报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项;2017年省内建安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的企业可增报1项。
各市协会、省级有关部门和省建设投资集团推荐申报名额必须严格执行分配名额数(附件1),不得突破。申报工程数量在5项以上的市必须有住宅(含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三、申报时间:为了与申报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的衔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申报资料必须在2018年3月10日(星期五)前按申报分配名额报送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510室,邮编:310011 联系电话:0571-81956271、81956211),逾期不予受理。
四、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2018年)》(见附件2)申报条件推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未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的工程(村镇工程除外);
2、企业发生较大事故的,企业在二年内不得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3、工程虽已竣工但未投入使用的;
4、严重违反建筑市场行为规则、诚信缺失,受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5、工程建设中存在因商业贿赂受到刑事处罚的;
6、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根据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钱江杯”优质工程信息管理的通知》规定,2018年申报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参评企业必须通过“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的网上申请,打印带条码的2018年度“钱江杯”(优质工程)参评项目基本情况表(目前暂限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附件:
1、浙江省2018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分配名额表
2、浙江省2018年度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细则
3、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资料规定
4、2018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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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筑业管理局、各市建设局(委)、 省有关厅(局)
附件2: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评 审 细 则
(2018年)
一、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
二、工程规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或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2、1000座以上的影剧院;
3、150间标准客房以上的饭店;
4、设区市(不含衢州、丽水、舟山)的城区为单体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等,工程所在地在县(市)的单体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衢州、丽水、舟山三市(含市属区)单体公共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以上,其所属县级为5000平方米以上;
装配式建筑工程单体8000平方米及以上,小区20000平方米以上,装配化率不低于40%(装配化率是指采用装配式构件、部件数量占建筑物同类构件数量的比率);
公共建筑包括:教育科研、商业服务、文化娱乐、旅游服务、客运、办公、会展及纪念性等工程。
住宅工程包括:单体高层住宅、单体住宅和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工程。
5、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10公里以上,二级公路20公里以上,五级航道10公里以上,沿海码头万吨级以上,内河码头300吨级8个以上;
6、长度500米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7、20000平方米以上功能有机联系的公共建筑群体,30000平方米以上配套建设的住宅小区或组团,旧城改造中15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住宅,10000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建设的村镇住宅群。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集中开发建设的,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
8、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9、单体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10、市政公用工程:建安工作量在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及管道工程;建安工作量在3500万元以上的垃圾处置场及河道堤岸工程;建安工作量在5000万元以上桥梁及高架(交通枢纽)、隧道、净配水厂、污水处理、城市广场等工程;长度在1千米(必须是一站一区间)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地铁工程;
11、规模无具体划分标准,但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建安工作量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殊工程项目;
12、面积偏小但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建筑风格独具特色,质量特别优良的工程项目。
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的工业、交通、市政、水利等专业工程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大中型项目标准。
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应以设计图中的建筑总平面图或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其报建手续为依据,不得人为地任意分割或合并,以确保工程结构的连续性和功能完整性。
三、申报的工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项目已列入各市、各部门创优计划;
2、由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和部颁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经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
3、严格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的优良标准。未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工程建设事故;
4、工程应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5、工程(包括装饰)已在上年度6月30日前竣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用户反映良好;
6、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获得设区市或省级专业厅(局)的优质工程,并具有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7、住宅小区、群体工程的绿化、道路及室外工程已按小区规划基本形成;
8、民用建筑工程(含住宅)应装修全部完成,具备使用功能要求,且投入使用。推行住宅全装修,住宅工程应满足入住条件(管道终端的相关设施及洁具应安装到位,可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入住率达到或大于60%;
9、甩项工程不得参评当年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经二次装修的工程必须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不得影响结构安全,不得改变使用功能;
10、工程的科技含量较高,积极应用建设部推广的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版)中的5项(含5项)以上。凡是获得省级、国家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在施工中形成国家级、省级工法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评定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11、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QC小组活动,所取得的QC小组成果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表彰,或被评为省级以上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优秀企业;
12、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建筑节能的施工,并完成相应的系统节能检测的要求,质量符合规范规定标准;
13、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规定,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为结构优质工程。开展市级工程优质结构评定的地区,应为市级结构优质工程;未开展市级工程结构优质评定的地区,由工程所在地市级协会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价审定,并提供工程结构质量评价证明材料;
14、鼓励美丽乡村建设。新建农村住房项目要求10000平方米以上连片建设,并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办理厅《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实施,配套完善并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入住率大于80%。
四、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浙江省内注册或登记备案进浙的建筑业企业;
2、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
3、住宅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的主承建单位。主承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⑴ 在小区(群体住宅、村镇住宅群)承建面积最多的一个企业,其建筑面积应达到建筑总面积的30%以上,且不少于15000平方米(群体建筑不少于12000平方米、村镇住宅群不少于8000平方米);
⑵ 当有两个以上企业符合⑴条件,且两个企业承建面积之差小于10%时,可由两个企业联合申报,均为主承建单位;
⑶ 当参加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每个企业承建的建筑面积均达不到上述规定,无主承建单位时,由业主(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申报,可选择二家符合条件的参建单位。
4、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参建单位除工业项目、大型建筑和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外,原则上选择二个单位;当工程规模特别大且施工难度较高时,可酌情申报三个参建单位,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参建单位所参建部分的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参建的土建(含装饰)工作量或建筑面积占该工程建安工作量或总建筑面积的15%以上。如建安工作量在10%至15%之间,但装饰工作量在800万元以上,也可报参建;参建的安装工程工作量应在500万元以上(参建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参加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施工的单位,其承建的工作量或建筑面积达到总工作量或建筑面积10%以上(应出具证明),且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
(3)参建园林绿化工程,其面积占园林绿化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5%,参建的工程造价应在200万元以上(应出具证明),且工程质量优于现行标准;
(4)参建单位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程序如下:
1、计划确定:每年协会根据各地各部门创优计划实施情况和参考上两年获奖工程数,下发次年的各市和省有关部门及省建设投资集团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分配名额。各市、省级有关部门及省建设投资集团一律按企业隶属关系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项目。省外在浙企业由工程所在地协会申报;
2、资料初审: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和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组织专家对工程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确定钱江杯奖(优质工程)复查项目数量;
3、现场复查:在专家库中抽选专家人员,组成复查组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复查,内容包括:
⑴ 听取用户(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⑵ 复查实体工程质量,对工程有渗漏的则一票否决;
⑶ 查阅工程有关资料,对资料严重失实、弄虚作假的工程则一票否决;
⑷ 检查反馈并与当地协会交换意见;
⑸ 对复查工程进行综合评价,对发现工程甩项、未投入使用的则一票否决;
⑹ 写出复查工程的优缺点,对有关技术数据进行统计;
⑺ 工程复查结束后,按工程质量排序进行汇总。
4、省协会根据各复查组复查结果进行统一综合汇总。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汇报复查情况。
5、评委评审:从钱江杯奖评委专家库中抽选专家组成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议程如下:
⑴ 听取申报材料初审情况汇报;
⑵ 听取复查组对工程质量复查情况汇报;
⑶ 查看工程复查资料;
⑷ 评委评议;
⑸ 采用实名制投票初步确定获奖工程。
6.网上公示。经评委会评定的获奖工程名单在网上公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汇报确认后,正式公布获奖工程名单。
对已经获得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项目,如在三年内发生渗漏水的,省协会组织调查核实后,经专家委员会讨论研究提出建议并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告同意后,取消该项目的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称号,收回奖状、奖牌、奖杯并予以通报。
六、申报资料的规定: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的项目,必须认真填写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表式附后)及有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名称必须用全称(应与公章相符),工程名称应填写完整、准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经工程所在地和企业隶属关系的地级市建筑业(市政)协会或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专业工程由省级有关专业工程协会或厅(局)签署意见后上报。
1、网上申请:根据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钱江杯”优质工程信息管理的通知》规定,2018年申报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参评企业比须通过“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打印带条码的“2018年度“钱江杯”(优质工程)参评项目基本情况表”;
2、申报钱江杯奖(优质工程)项目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2018年度“钱江杯”(优质工程)参评项目基本情况表;
(2)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二份);
(3)建设工程备案表及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审查、节能、环保、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复印件(须加盖备案机关公章);
(4)获区级市或省级有关厅(局)评审的优质工程证书(或文件)、优质结构、省级标化工地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有关工程建设情况的文字介绍材料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及QC小组成果获奖、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材料;
(6)工程主要平面、立面、剖面图(缩印),园林绿化工程还应附工程总平面图、种植设计图、竖向设计图;
(7)工程彩色照片(6吋、不要经制作过画册图片)不少于20张。照片应图像清晰、构图完美;建筑物应有主要正立面及具有工程特色的细部照片并附文字说明;用不粘贴像册装封。
3、资料装订:申报资料应按需提供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上述申报材料中(2)(word格式)、(7)(jpg格式)两项同时录制存储在U盘上,以供复制宣传。
附件3: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
申报资料要求
一、 网上申请路径如下:
1.申报企业用密钥登录“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企业端)—“评标评优”;
2.选择进入“钱江杯评审”;
3.勾选参评工程(必须是已经竣工项目);
4.选填参建单位;
5.提交、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带条码的“2018年度“钱江杯”(优质工程)参评项目基本情况表”。
如有问题请与省建筑业管理局市场监督处李锋联系,联系电话0571-89892132
二、申报资料要求:
1、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2018年)申报表(可在华体会app官方入口|(中国)有限公司网下载),一式二份,其中一份装订在申报资料中,另一份单独装订。
2、工程照片采用数码照片的jpg格式,照片像素应在3M及以上,能够反映工程质量特色,其中应当有反映工程全貌的立面照片不少于3张,不得使用扫描件,不得经过加工合成。
3、工程平面图:应当提供地下室、底层、顶层、屋面以及标准层的平面图,必须有一份建筑立面图和剖面图。
4、申报表中填写的单位、人员及联系电话应准确,盖章应清晰
5、申报资料应当装订成册。并将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申报表的电子版及工程照片录制存储在U盘上。
二、申报资料内容及装订顺序:
1、申报资料封面(式样附后)
2、目录(注明页码)
3、网上申请打印的“2018年度“钱江杯”(优质工程)参评项目基本情况表”
4、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2018年)申报表(1份)
5、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扫描件)
7、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扫描件)
8、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扫描件)
9、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证明文件(复印件)
10.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复印件)
1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
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3、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14、民用建筑生活饮用水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1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
1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复印件)
17、单位工程优质结构评定证明资料(复印件)
18、单位工程市级优质工程评定证明文件(复印件)
19、承建(含参建)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0、建筑业10项新技术应用证明资料
21、工程开展QC小组活动成果获奖证明资料(复印件)
22、工程建设创优活动总结文字资料
23、工程平面图
24、工程照片
申报资料封面式样:
2018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
(优质工程)申报资料(黑体、二号)
(工程彩色照片)
|
(申报工程名称)×××××(黑体、小二)
(申报单位)×××××××(宋体、三号)
二○一八年××月××日(宋体、三号)
年度“钱江杯”(优质工程)
参评项目基本情况表
施工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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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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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项目时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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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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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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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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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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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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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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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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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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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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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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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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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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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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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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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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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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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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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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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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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名称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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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1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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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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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名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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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2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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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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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名称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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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3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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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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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
(优质工程)
(2018年)
申 报 表
工程名称
申报企业
企业税号
申报日期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由主承建单位填写,应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同时必
须完成网上申请程序。
2、申报理由按钱江杯优质工程必须符合的条件逐项填列。
3、企业名称(含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应填全称并加盖公章,专业类别按资质标准分类填写。设计单位是指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单位;监理单位是指承担主体结构工程监理的单位。
4、竣工时间是指企业按工程合同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向业主提出竣工报告,业主已接受竣工报告的时间。主承建单位或主要参建单位项目经理原则上只填写一名。
5、竣工验收时间是指工程项目批准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建设、监理、设计、施工、质监、环保、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并通过验收的时间。
6、工程质量评价是指企业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自评的质量等级和监理单位对相关部位的评价意见。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由业主提出评价意见。
7、申报住宅小区(群体建筑、村镇住宅群),应另附每个单位工程质量评价表。
8、工程获奖情况是指获得市(地)或专业厅(局)设立的优质工程奖项。如专业厅(局)尚未设立奖项的,可由专业厅(局)签署工程质量水平达到省内先进的意见。
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栏内容必须与《参评项目基本情况表》一致) 表1-1
主承建单位 |
企业名称★ |
(公章)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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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项目时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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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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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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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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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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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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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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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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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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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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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公章)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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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项目时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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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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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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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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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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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证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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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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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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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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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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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建单位 |
企业名称★ |
(公章)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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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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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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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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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证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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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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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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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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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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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公章)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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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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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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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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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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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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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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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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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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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栏内容必须与《参评项目基本情况表》一致) 表1-2
勘察单位 |
企业名称★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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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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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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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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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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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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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企业名称★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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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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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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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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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企业名称★ |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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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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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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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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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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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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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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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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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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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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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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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公章)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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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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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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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申 报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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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概 况
(★栏内容必须与《参评项目基本情况表》一致) 表3
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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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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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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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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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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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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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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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地上/地下) |
/ |
工作造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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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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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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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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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 工 验 收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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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总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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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市(地)或有 关厅局优质工程时间及授奖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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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省文明标化工地时间、文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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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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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地基与桩基 工程 |
主体结构工程 |
屋面工程 |
装饰装修 工程 |
安装工程 |
建筑节能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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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 得 分 |
实 得 分 |
应 得 分 |
实 得 分 |
应 得 分 |
实 得 分 |
应 得 分 |
实 得 分 |
应 得 分 |
实 得 分 |
应 得 分 |
实 得 分 |
|||||||||
1 |
性能检测 |
40 |
|
40 |
|
40 |
|
30 |
|
40 |
|
40 |
|
|||||||
2 |
质量记录 |
40 |
|
30 |
|
20 |
|
20 |
|
20 |
|
30 |
|
|||||||
3 |
允许偏差 |
10 |
|
20 |
|
10 |
|
10 |
|
10 |
|
10 |
|
|||||||
4 |
观感质量 |
10 |
|
10 |
|
30 |
|
40 |
|
30 |
|
20 |
|
|||||||
5 |
合 计 |
100 |
|
100 |
|
100 |
|
100 |
|
100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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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各部位权重值实得分 |
A=地基与桩基工程×0.10= |
B=结构工程评分×0.40= |
C=屋面工程评分×0.05= |
D=装饰装修工程评分×0.15= |
E=安装工程评分×0.20= |
F=建筑节能工程实得分×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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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单位工程质量评分(P竣): 附加分值(G): P竣=A+B+C+D+E+F+G=
评价等级:
评价人员: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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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监理(业主)评价意见
评价人员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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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表4
使用单位意见: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
工程所在地市建筑业(专业)协会或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
企业隶属市建筑业(专业)协会或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委会评审意见:
评审委员会主任: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