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为抓住共建“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机遇,强化主动服务、精准服务,提高建筑业出省发展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动我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在原建筑业“走出去”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基础上,近日,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明确到2025年底,力争全省建筑业省外产值(不含境外)年均增长10%以上,境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达到100亿美元,不断提升企业省外市场占有率,扩大“浙江建造”品牌影响力,推进建筑业外向经济发展。
《行动方案》提出了9条具体举措,着力破解我省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方面存在的瓶颈和障碍。
一是培育建筑业外向型企业。加快培育工程总承包企业,力争到2025年全省培育具有独立工程总承包综合能力的骨干企业200家,我省进入ENR(美国工程新闻纪录)国际承包商250强的企业达到4家。
二是巩固省外传统区域市场。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主要传统区域市场率先建立建筑业企业服务平台,在信息共享、市场推介、人员培训等方面提供服务。
三是扩大省外重点市场份额。搭建建筑业企业与浙商投资企业交流平台,引导企业参与浙商出省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力争到2025年巩固培育省外千亿市场、五百亿市场各3个以上。
四是拓展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每年组织开展“联盟拓市”活动,帮助企业对接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和建筑业中央企业,积极承揽对外援助项目、中央企业总包项目和装备出口带动项目等。
五是推动企业出省发展互助。鼓励引导建筑业企业建立出省发展联合体、产业(企业)联盟等,构建合作共赢的协作平台,共同承接重大工程项目,增强出省发展市场竞争力。
六是加强企业技术智力支持。建立建筑业发展专家智库,加快绿色建造、智能建造、装配式、BIM技术等高新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建筑业企业在“高精尖特”技术方面补齐短板弱项。
七是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对实力强、信誉好的建筑企业提供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境外贷款支持,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八是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境外税务指导,落实有关多双边税收协定和境外所得税税收抵免政策,避免重复征税。
九是支持加大评优评杯力度。对我省建筑业企业承接的省外、境外工程项目,在企业资质申报、信用评价、鲁班奖和“钱江杯”等省级以上评选考核等方面予以认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