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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6 发布者:本站 浏览量:1036

中施企协岩土字〔2024〕1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岩土工程领域专家队伍建设,提高协会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服务水平,我会决定增补一批岩土工程技术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办事公正;

2. 年龄不超过63周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3. 积极参加中施企协组织的咨询、评价、论证、培训、交流等活动,能够承担并完成协会交付的各项工作。

(二)专业条件

1. 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岩土工程、地质工程、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具备高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

2. 参与完成过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技术课题研究或项目建设,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并取得突破性进展,获得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

3. 具备国家执业注册资格(注册岩土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等其它相关专业注册资格)或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岩土工程领域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申报材料

申报工作本着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所需材料如下:

(一)《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专家申报表》(见附件1);

(二)《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三)职称证书扫描件;

(四)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小于200kb);

(五)其他证明文件。

请将以上电子版(word文件和pdf盖章文件)材料发送至邮箱zsqx006@cacem.com.cn。

三、申报时间

截止至2024年5月20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专家申报表》(见附件1),并由所在单位,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筑业(工程建设)协会,或国务院国资委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填写《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人数不限;

(二)申报所填内容务必真实有效,如有造假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推荐拟增补的专家经协会审核通过后,将聘为中施企协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专家,由协会统一颁发证书。

六、联系方式

周 超 010-63253452

赵 琳 010-63259428

 

附件:1. 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专家申报表

   2. 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专家推荐汇总表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关于增补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专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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